术语详情
创新产品注册程序 Innovative Product Registration Program
定义
分类
引用此术语的条款 8
(三)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未在申请人、备案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所在国家(地区)上市的按照创新产品注册程序审批的体外诊断试剂,不需提交相关文件。...
第一节 - 创新产品注册程序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六十七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符合下列要求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可以申请适用创新产品注册程序:...
(一)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申请人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中国依法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或者依法通过受让取得在中国发明专利权或其使用权,且申请适用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的时间在专利授权公告日起5年内;或者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申请已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检索报告,载明产品核心技术方案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第六十八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申请适用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的,申请人应当在产品基本定型后,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创新医疗器械审查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纳入创新产品注册程序。...
第六十九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对于适用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承担相关技术工作的机构,根据各自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沟通,提供指导。 纳入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的体外诊断试剂,国家局器械审评中心可与申请人在注册申请受理前以及技术审评过程中就产品研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重大安全性问题、临床试验方案、阶段性临床试验结果的总结与评价等问题沟通交流。...
第七十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纳入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主动要求终止或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不再符合创新产品注册程序要求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终止相关产品的创新产品注册程序并告知申请人。...
第七十一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纳入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注册申请的,不再适用创新产品注册程序。...